学院2、3号教学楼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6 12: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楼教室是进行课堂教学活动的场所,为了合理有效的利用教室资源,维护好教学设备,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室的管理

第二条 根据学院安排,2、3号教学楼教室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并由专人专职负责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室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三条 实训中心和总务处负责教室内各种设备(包括电脑、电器、桌椅、窗帘等资产)的正常使用。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处负责教室内保洁,总务处负责教学楼保洁。

第四条 教室管理员负责普通教室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日常保管,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及时向主管部门报修,保证所有教室在教学期间正常运行。

第五条 保卫处负责教学楼安全,晚上10点30分以后关闭教学楼大门,早上由卫生保洁员负责开门。

第三章 教室的使用

第六条 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教室应当全部开放,用于日常教学和学生自习等。

1、教室每天早上8点前开门;

2、活动课桌椅教室下午5点30分下课后锁门;

3、固定课桌椅教室作为学生公共晚自习使用,晚上9点后锁门;

4、3号楼第6楼除机房以外,其余4间活动教室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晚上作为学生活动室,由教务处和团委共管。

第七条 教室管理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开放教室,并定期检查桌椅、门窗、照明、电源插座、黑板、讲台、电扇、多媒体等室内设备情况,定期检查粉笔、板擦使用情况,并及时补充。

第八条 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文明舒适的教学环境。进入教室时,着装得体,禁止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者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带食物进教室。吸烟者必须在指定位置吸烟,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第九条 师生员工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乱涂乱画、乱拆乱卸,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活动桌椅,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备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 教室使用完毕,要主动关闭多媒体系统和所有的电气开关。若因未及时关闭电气设备电源而造成设备损失或出现偶发事故,根据具体情节追究使用者责任。

第十一条 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教室的教师和学生要及时进行纠正,督促其按教室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教室的借用

第十二条 教室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计划内教学。在保证计划内教学的前提下,校内单位可以借用教室。

第十三条 借用教室的单位或学生组织,可在学院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好后交教务处教室管理员,由教室管理员根据教室使用情况进行调剂,并出具使用通知。

第十四条 借用教室的单位或学生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教室管理的各项规定,使用完后要对教室进行规整,保证教室卫生整齐。

第十五条 已借用的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